(來源:鳳凰網財經新聞 原文鏈接:http://finance.ifeng.com/a/20130904/10590901_0.shtml)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3年3月18日,江蘇陽光[1.99% 資金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寧夏陽光硅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寧夏陽光")收到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石嘴山市中級法院")的《民事裁定書》(【2013】石破字第 1-7 號),石嘴山市中級法院于 2013 年3月18日作出裁定,宣告寧夏陽光破產。(詳見本公司2013年3月20日于《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告)
2013年9月2日,本公司收到了寧夏嘉德拍賣行有限公司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受寧夏陽光破產管理人委托,寧夏嘉德拍賣行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在銀川市興慶區民族北街中房高爾夫商務大廈A座11F舉行了拍賣會,公開拍賣了寧夏陽光的整體破產資產。拍賣的結果是:江陰建禾鋼品有限公司以人民幣20,826萬元成功競得寧夏陽光的整體破產資產。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相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江蘇陽光股份[-2.62% 資金 研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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