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諾 書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我方現委托 (經紀機構名稱)提出產權轉讓申請,將持有的 (轉讓標的名稱)通過貴中心掛牌轉讓,對于股東優先購買權行使事宜,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就本次產權轉讓事項及行權期限、方式等進行了披露、通知,并征詢了其他股東意見;
2、我方將在轉讓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就轉讓公告發布事宜及行權期限方式等相關內容通知其他股東;
3、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規、產權交易規則,已充分履行相應的義務,并愿意承擔未盡義務造成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等。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違法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一切損失,我方愿意所設定的保證金金額為限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轉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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