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資產受讓資格確認通知書
(意向受讓方名稱):
貴方擬受讓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提交了相關材料,并交納了受讓保證金,根據《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實物資產交易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以下三選一)
1、我中心對貴方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后,認為貴方符合受讓資格條件,同意受理貴方申請。
2、我中心對貴方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后,認為貴方不符合受讓資格條件。請貴方在收到本通知次日起2個工作日內補充以下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則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3、我中心對貴方所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后,認為貴方不符合受讓資格條件,不同意受理貴方申請。
特此通知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備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交易中心、意向受讓方、轉讓方各留存一份。
(適用于設有受讓資格條件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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