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權 委 托 書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茲委托 在貴中心辦理
事宜。
委托權限:(選項前劃√,否則劃×)
( )遞送與轉讓事宜相關的一切法律文件及相關資料
( )負責與交易中心及受讓方的聯(lián)絡、談判工作
( )簽署與轉讓相關的一切法律文件、合同
( )代為支付交易服務費等
委托人鄭重承諾:
1、受托人具有合法的代理資格;
2、受托人在上述授權范圍及委托書有效期限的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3、委托人鄭重承諾委托書內容真實、合法、有效。
本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書簽訂之日起 內有效。
受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預留簽名
委托人(簽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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