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讓資格復核意見通知書
(經紀會員):
我中心于 年 月 日收到貴公司提交的貴公司委托人
就 項目(項目編號: )的《受讓資格確認復核申請書》。
根據(jù)《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guī)則》及《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登記受讓意向操作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經我中心復核,意見如下:
(以下二選一)
1、貴公司委托人提出的理由成立,現(xiàn)確認其受讓資格。請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按《產權轉讓公告》的要求將保證金人民幣 元(¥ 元,以到賬時間為準)交付到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貴公司委托人在上述規(guī)定時限內交納保證金后獲得資格確認,逾期未交納保證金,則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2、經復核,根據(jù)《登記受讓意向操作細則》第十條第 項,貴公司委托人不符合受讓資格條件,不予確認受讓資格。
(以下二選一)
1、請貴公司委托人即時到我中心,與轉讓方就《產權交易合同》內容進行充分溝通,并在我中心的組織下進行簽約(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情形適用)。
2、網絡競價或使用其他競價方式交易的安排另行通知。(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情形適用)。
特此通知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備注:本通知一式三份,交易中心、意向受讓方、經紀會員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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