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交易延長中止期限決定通知書
(經紀會員或第三方申請人):
鑒于 項目的交易中止期限已屆滿,且各方當事人仍未能消除致使交易中止的情形,經 的申請,根據《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操作細則》等相關規定,我中心決定延長該項目的中止期限至 年 月 日。
特此通知。
抄送(可選擇): 轉讓方 意向受讓方 經紀會員 第三方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