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交易中止申請受理通知書
(經紀會員或第三方申請人):
(以下二選一)
1、我中心于 年 月 日收到貴公司提交的貴公司委托人
(委托人名稱)就 項目(項目編號: )的《產權交易中止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我中心將于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交易中止或不予中止的決定。(申請人有經紀會員代理的情形適用)
2、我中心于 年 月 日收到貴方提交的就
項目(項目編號: )的《產權交易中止申請書》及相關材料,我中心將于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交易中止或不予中止的決定。(申請人為第三方的情形適用)
特此通知
抄送(可選擇): 轉讓方 意向受讓方 經紀會員 第三方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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