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預出售告知承租人通知書
尊敬的承租人:
我方對 房產擁有處置權,現預將上述房產委托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以人民幣 元作為底價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要求,特發本通知提前告知貴方,并詢問貴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請貴方在收到本函后十五日內以書面形式回復我方。如貴方愿意行使優先購買權,請按照《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實物資產交易規則(試行)》、《轉讓公告》的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
逾期未回復,則視為貴方放棄優先購買權,我方有權將上述房產出售給其他任意第三人。我方將上述房產出售給第三人后,新產權人將繼續履行貴方與我方的原租賃合同,不會影響貴方正常使用。
特此通知
產權持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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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產預出售告知通知書回函
(產權持有人):
我方已收到上述通知,我方意見如下:
□ 我方自愿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我方不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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