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貸款業務合作協議
(銀行、企業、中心)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出質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質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丙方(托管人):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東路7號誠信數碼大廈10層 郵編:010010 電話: 6930382 6930383 傳真:6963995
法定代表人:馬志春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的 號《借款合同》以及 號《權利質押合同》和乙丙兩方合作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各方在股權質押貸款業務合作方面達成以下協議:
一、 本協議中股權質押貸款的概念
本協議中股權質押貸款的概念是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作為出質人(即本合同中的甲方),將其依法可以轉讓的股權作為擔保,向乙方(質權人)貸款的行為。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該股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股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合作內容
1、乙方接受甲方持有依法可以轉讓的企業股權出質為
號《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貸款服務;
2、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 號《權利質押合同》提供相關股權登記托管、股權質押、股權掛牌轉讓等服務,代理甲方在工商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等服務;
3、在股權出質期間,丙方根據出質企業按照 號《股權托管協議》提供的相關信息向乙方提供相關風險提示;
4、股權質押期滿,如借款人不能到期還款,丙方依據《質押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為甲乙雙方提供質押股權公開轉讓服務。
5、丙方對以股權質押貸款企業的還款履約情況進行記錄,開展企業信用積累和披露,為乙方提供貸款信用信息支持。
三、股權質押貸款按以下業務流程進行:
股權質押業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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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同意企業貸款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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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質企業到中心辦理股權登記托管,同時出質人辦理質押登記與銀行、中心簽署《三方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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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代理企業到工商部門辦理質押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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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出具《股權質押登記通知單》,《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銀行放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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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為銀行提供質押股權所在企業信息反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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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期滿,出質人如期償還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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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期滿,出質人未能如期償還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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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方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注銷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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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方提出質押延期申請,在中心辦理延期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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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依據質權人書面通知啟動公開處置質押股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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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方提出質押注銷申請,在中心辦理股權凍結注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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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根據協議處置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償還質權人,剩余退還出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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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方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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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方在中心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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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與乙方訂立書面質押合同后,負責將出質股權所在企業的全部股權,在丙方辦理股權登記托管手續并分別將出質股權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
2、甲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丙方業務規則的規定,向丙方提交辦理股權登記托管、股權質押登記、解除股權質押登記所需的相關文件、材料。
3、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和《股權托管協議》規定向乙方、丙方定期提供相關資料,以便乙方、丙方進行貸款監控和跟蹤服務。
4、甲方同意并承諾遵守,如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約還款,或借款期間發生合同約定的其他實現質權的情形,則乙方可直接委托丙方將出質的股權按丙方的業務規則進行轉讓,甲方必須無條件提交出質股權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并配合乙、丙方轉讓出質股權;出質股權轉讓價款所得首先用于償還乙方貸款本息及支付丙方的交易傭金后,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5、股權質押登記期間,甲方除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向丙方提出解除托管申請;貸款展期或轉貸的,甲方不得與丙方解除股權托管,甲方須與乙方配合辦理股權質押延期或重新辦理股權質押手續。
6、甲方按期足額向丙方支付股權質押貸款和服務的相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持有的依法可以轉讓的企業股份、股權出質,并要求甲方在丙方辦理股權登記托管。
2、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丙方業務規則的規定,向丙方提供辦理股權質押登記、解除質押登記所需的相關文件、材料。
3、乙方有權及時了解丙方有關質押股權的托管和質押相關信息。
4、當借款人不能按約還款,或借款期間發生合同約定的其他實現質權的情形,則乙方可直接委托丙方將甲方出質的股權按丙方的業務規則進行轉讓,出質股權轉讓價款所得首先用于償還乙方貸款本息及支付丙方的交易傭金后,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三)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接受甲乙雙方的質押登記申請,辦理完畢股權登記托管及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后,向甲乙雙方出具《股權質押登記通知單》。
2、丙方代理甲方辦理工商出質登記手續。甲方用于出質的股權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并取得《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的,丙方不得為其出具《股權質押登記通知單》。
3、股權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為甲方提供出質股權的轉讓服務。
4、丙方負責在其網站內蒙古產權交易網以及定投刊物《碰撞》等信息平臺上按丙方信息披露規則公布 號《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還款履約記錄。
5、丙方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丙方的業務規則辦理股權登記托管及股權質押登記相關業務;
6、丙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參看本合同附件,各方應參照執行。
五、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經三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調整、補充、修改。 2、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另行以
附件或補充協議等形式約定。
六、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平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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