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修訂。新的修正案有哪些變化?我們應該如何解讀?對此,記者采訪了江蘇省拍賣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江蘇中山匯金拍賣有限公司總經理張衛新。
記者:我們看到,這次《拍賣法》的修訂案主要有四條,修改后的拍賣法較之前的變化有哪些,請您能分別給我們解讀一下。
張衛新:這次《拍賣法》修訂的大背景是為了配合國務院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和商事改革而進行的局部條文表述方面的修正,對拍賣行業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記者:修改后的條文更加明確了政府主管部門對拍賣企業拍賣許可的審批權限。那么我省負責管理拍賣業行政許可部門是哪個機構?
張衛新:江蘇省主管拍賣行政許可審批的是省商務廳,各地級市的商務局是拍賣企業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據是《拍賣法》和國家商務部的《拍賣管理辦法》。
記者:修正案的第二條主要含義是什么?是不是意味著所有企業都能申請拍賣許可?
張衛新:修正案第二條將《拍賣法》第十二條“設立拍賣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中的“設立拍賣企業”修改為“企業申請取得拍賣業務許可”這一表述更加明確任何機構從事拍賣活動必須取得拍賣許可,否則就是違法的。應該說任何企業都是可以申請《拍賣經營許可證》的,但《拍賣法》第十二條規定了申辦許可的六項條件,比如注冊資本、拍賣的名稱、住所、章程、拍賣師和專業從業人員、有合法的拍賣業務規則、符合行業發展規劃等都有明確的要求,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的都可以申請拍賣許可。
記者:目前社會上有不少機構以及諸如淘寶拍賣之類的電商也在搞網絡拍賣,你對這種現象怎么看?
張衛新:互聯網參與拍賣是未來拍賣業的發展方向之一,中國拍賣行業也在積極探索互聯網拍賣的新業務,國家標準委目前正在匯同國家商務部、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等部門研究制定網絡拍賣規范,《網絡拍賣規程》國家標準不久就將頒布。不少具有拍賣許可的拍賣企業也在運用互聯網與現場同步進行拍賣。但不可否認目前市場上有一些不具有拍賣許可的“李鬼”打著拍賣的旗號進行不法經營。對此的識別其實很簡單,只要這個機構沒有《拍賣經營許可證》從事拍賣活動的都是非法拍賣,都有可能存在侵害消費者利益的陷阱,希望廣大消費者擦亮眼睛。有關電商參與拍賣的事目前也是存在的,有許多電商并不具備網絡拍賣的資格,據了解,淘寶拍賣目前也未取得國家拍賣經營許可資質。相信隨著國家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和執法力度加大,這些問題將會逐步得到規范和解決。
記者:修正案第三條是一條有關違規處罰的條款,跟以前有什么不同,目前社會上不具備拍賣資格的單位舉辦拍賣會的情況也時有發現,這種情況將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張衛新:修正案第三條將《拍賣法》第六十條“未經許可登記設立的拍賣企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中的“未經許可登記設立拍賣企業的”修改為“未經許可從事拍賣業務的”。由于拍賣企業的設立是一種前置審批,沒有拿到《拍賣經營許可證》工商部門是不會給其辦理《營業執照》而設立拍賣企業的,但是沒有《拍賣許可證》從事拍賣業務的情況卻是客觀存在的。修改后的條款很清晰地表明任何機構在沒有取得《拍賣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拍賣業務都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應該“由工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轉自寧拍協微信公眾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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